山东省在2020年将彻底清零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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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04-01 15:14 浏览次数::141次
作为用能大省,山东省重点强调减煤,要求到2020年,全省煤炭消费总量由2015年的40927万吨,压减到36834万吨以内。
为完成既定目标,《行动方案》实施严格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,制定实施全省2018~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,将全省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分解落实到17个设区市。
在措施方面,一方面压缩煤炭存量消费。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,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千米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有步骤、分阶段全部关停整合。到2020年,完成17台共591蒸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,减少煤炭消费量172万吨。全面淘汰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。
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,淘汰一批服役期较长机组、大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的小机组、去产能企业配套机组和环保、能耗、安全等不达标且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。今年底前,淘汰燃煤机组81.35万千瓦,减少煤炭消费102.5万吨。
积极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。提出各设区市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,并将完成“电代煤”和“气代煤”的地方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。2020年采暖季前,全省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。
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山区,推广使用型煤、优质无烟块、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,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。
另一方面,控制新增煤炭消费。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案,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,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。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,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,所有新、改、扩建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。